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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科技大學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網

諮詢提問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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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
景文科技大學(以下稱「本校」)圖書資訊處(以下稱「本處」)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 台端詳閱並同意本校於下列事項一~三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資料:
一、蒐集之目的:一一八智慧財產權、光碟管理及其他相關行政、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C○○一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臺灣、澎湖、金門與馬祖。
(三)對象:本校與主管機關。
(四)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處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處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處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處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處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處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四)台端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本處人員(02-82122000*2767)詢問,或E-mail至lis@just.edu.tw詢問。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提供台端相關事項申請與辦理。
本人已詳閱知悉上列說明,並同意授權景文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依上列說明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相關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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